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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圣罗莱®
      培莫沙肽注射液

      通用名称:培莫沙肽注射液

      商品名称:圣罗莱

      英文名称 :Pegmolesatide Injection

      汉语拼音 :Peimoshatai Zhusheye


      培莫沙肽注射液
     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  通用名称 :培莫沙肽注射液 

      商品名称 :圣罗莱 

      英文名称 :Pegmolesatide Injection 

      汉语拼音:Peimoshatai Zhusheye

      【成份】

      本品活性成份为培莫沙肽。 

      化学名称:N ε,22 ,Nε,22’-({N α ,N ε-二[ω-甲氧基聚(氧乙烯基)羰基]赖氨酰-β-丙氨酰基}亚胺基 二乙酰基)-二(乙酰基甘氨酰-甘氨酰-苏氨酰-酪氨酰-丝氨酰-半胱氨酰-组氨酰-苯丙氨酰-甘 氨酰-丙氨酰-亮氨酰-苏氨酰-色氨酰-缬氨酰-半胱氨酰-精氨酰-脯氨酰-谷氨酰胺酰-精氨酰- 甘氨酰-β-丙氨酰-赖氨酰胺)环(6-15:6’-15’)-双二硫化物 

      化学结构式:

      分子式:C231H344N72O64S4•(C2H4O)2n

      分子量 :45036.65±4000Da 

      辅料 :磷酸氢二钠 、磷酸二氢钠、氯化钠、注射用水

      【性状】

    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
      【适应症】

     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慢性肾脏病引起的贫血,包括:

      1 、未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(ESA)治疗的成人非透析患者;

      2 、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的成人透析患者 。 

      本品不适用于在需要立即纠正贫血的患者中替代红细胞输注。

      【规格】

      (1)0.5ml∶2.0mg

      (2)1ml∶4.0mg

      (3)1.5ml∶6.0mg

     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 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,应纠正或排除其他贫血原因(如维生素缺乏、代谢或慢性炎症疾病 、出血等) 。

      给药方式为每4周一次 ,皮下注射 。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注射给药 。

      本品应当在具备肾性贫血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监督指导下使用  。

      1.未接受ESA治疗的非透析患者:

      初始剂量

      当患者血红蛋白(Hb)水平低于10.0g/dL时,开始本品治疗。

      本品的初始给药剂量为0.04mg/kg,每4周一次 ,皮下注射。

      剂量调整

      在起始治疗阶段 ,建议每2周监测1次Hb水平 ,直至其达到稳定,随后每4周监测1次Hb。治疗期间建议根据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4周内Hb变化情况,每4周进行一次剂量调整,以使Hb水平达到目标范围(一般为10.0~12.0 g/dL,可参考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),单次最大给药量为0.08mg/kg(按公斤体重计算)。

      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: 

      如果Hb水平在12.0~13.0g/dL内,则减量25%  。

      如果Hb水平超过13.0g/dL ,暂停给药直至Hb≤12.0 g/dL,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25%。

      在起始治疗阶段,如果Hb水平上升速度过快,可下调给药剂量 ,或根据医师判断暂停给药 ,以缓解快速应答: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1.0g/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.0 g/dL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25%;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.0g/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3.0g/dL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50% 。

      如果为使Hb维持在10.0g/dL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给药剂量 ,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25%或50%的比例每4周上调用药剂量。

      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1次。 

      2.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透析患者 :

      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且血红蛋白水平稳定的患者 ,在转换为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明显的Hb水平波动 ,建议转换前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评估,谨慎转换 。

      初始剂量

      目前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慢性肾脏病(CKD)透析患者可以换用本品治疗。本品的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换药前每周利血宝的用药剂量按表1进行换算。替换过程中,患者在接受最后一次促红细胞生成素给药后,需间隔一周才能接受首次培莫沙肽给药 。

      表1.促红细胞生成素的剂量换算表

       

      剂量调整

      治疗期间应根据患者 Hb 水平变化情况调整本品剂量, 以使 Hb 水平达到目标范围 ( 一般为 10.0~ 12.0 g/dL ,可参考 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),之后以该剂量进行维持治疗 。

      在替换治疗初期,建议每 2 周监测 1 次 Hb 水平,直至 其达到稳定,随后每 4 周监测 1 次 Hb 。治疗期间建议根据 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 4 周内 Hb 变化情况,每 4 周进行 一次剂量调整,以使 Hb 水平维持在目标范围 ,单次最大给 药剂量为 6 mg。如实际给药剂量在最低维持剂量 0. 1 mg 时 , Hb 仍在 11.0~ 12.0 g/dL 范围或上升速度过快,推荐暂停给药。

      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:

      如果 Hb 水平在 11.0~ 12.0 g/dL 内,则减量 25%。

      如果 Hb 水平超过 12.0 g/dL ,暂停给药直至 Hb≤11.0 g/dL ,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 25% 。

      在替换治疗初期 ,如果 Hb 上升过于迅速,如在 2 周时 间内上升超过 1.0 g/dL 或在 4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2.0 g/dL  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 25%;如在 2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2.0 g/dL 或在 4 周时间内上升超过 3.0 g/dL ,可将培莫沙肽的剂 量减少 50% ,以缓解快速应答。

      如果为使 Hb 维持在 10.0 g/dL 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 给药剂量,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 25%的比例每 4 周上调用药剂量。 

      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 1 次。 

      应答不佳 

      在对本品应答不佳的患者中,应考虑是否存在应答不佳 的其它原因,如排除导致 ESA 低应答的其它因素仍应答缺失 , 考虑继续治疗对患者无获益,可更换治疗(见【注意事项】) 。 

      中断治疗 

      通常本品的治疗属于长期治疗,可根据医嘱在任何时间中断治疗。 

      漏用剂量 

      如果漏用了 1 剂培莫沙肽,应尽快补充注射漏用的剂量 , 然后按照处方的给药频率重新开始接受培莫沙肽治疗 。 

      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 

      肝功能不全:暂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。 

      老年人: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(参见【老年用药】) 。 

      儿童:尚无本品用于 18 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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